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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2002年11月21日:佛堂董事姐弟诈骗被判重刑

佛堂董事姐弟诈骗被判重刑#

人民网香港 11 月 21 日电 香港明星佛堂 “云慈慧海” 诈骗案昨天宣判。云慈慧海功德会前主席黄晓穗及其弟黄辉栋,分别被重判入狱 11 年及 7 年半,另被剥夺担任公司董事权利 15 年。2 人的律师均认为刑罚极重。

法官指出,两被告犯案,令新华银行向次被告两间公司借出的 9300 万元贷款变成坏帐。

黄晓穗 (44 岁) 及其弟黄辉栋 (34 岁,金科数码国际控股前董事总经理),于 1999 年初伪造佛堂董事的会议议案,将 “云慈慧海” 位于九龙塘根德道 22 号价值 5600 万元的 “大师馆” 抵押给新华银行,藉此替黄辉栋的两间公司取得信贷服务。

法官指出,被告姐弟早就觊觎佛堂物业,根德道的物业 1995 年由佛堂 “富豪信徒” 刘百行购入后不足两年,被告即将物业交予银行估价,并且打算申请按揭,虽然后来放弃计划,但是 1999 年再将物业抵押,为黄辉栋名下的东荣有限公司以及嘉陵汽车 (中国) 有限公司取得 4000 万元信贷服务。按揭后不久,信贷户口即先后被提取 2000 万元。而直至现在,两间公司还分别欠新华银行 3500 万、5800 万元。(吴酩)

来源:人民网 2002 年 11 月 21 日
(责任编辑:庄红韬)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18/21/20021121/871553.html

《人民网》2002 年 11 月 21 日:佛堂董事姐弟诈骗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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